摘要
网络信息内容治理是优化网络生态的重要方面,其治理情境极具复杂性,而这亦使网络信息内容类型化分析变得必要。根据网络信息内容发布、传播等行为责任主体与涉及利益的不同,网络信息内容可分为平台公共性信息、平台涉私性内容、用户公共性表达与用户涉私性主张四种类型。不同类型的网络信息内容虽具一定差异化特征,但对其治理仍需回归法治语境。因此,需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在推动实现治理规则建构的完善性与全面性基础上,根据不同类型网络信息内容的特点,实施具有差异性的法治策略,进而推动网络信息内容治理的法治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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