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聚焦深度FTA与价值链服务化的关系,以服务贸易国内规制为切入点,在单一FTA直接作用基础上考察了一国全球FTA网络地位对提升该国服务开放水平,继而促进双边价值链服务化的间接作用及内在机制。研究表明,一方面,FTA的服务贸易条款深度将有力推动缔约双方与服务相关的价值链合作;另一方面,相较于国内服务增加值,以一国自身的FTA缔约数量、缔约质量、FTA伙伴国的平均缔约数量和质量分别刻画的FTA网络节点地位将显著提高其制造业出口内涵的外国服务增加值比重。同时,节点地位的促进效应针对不同的国家组合、服务分行业、国内服务发展水平表现出明显的异质性,而且当贸易双方同属一个凝聚子群时,服务进口国网络地位的作用效果会更加突出。进一步分析发现,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监管质量、治理效率对该国网络节点地位存在负向调节作用。对国内规制不完善或监管能力薄弱的国家而言,提高其在FTA网络中的地位更能倒逼其规制融合,加速推动服务开放。文章研究结论将为中国以构建“高标准自贸区网络”为抓手同步推进制度型开放提供重要的实践参考,对中国深化服务开放,优化服务领域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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