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约会"审判制度是元代创立的,规定不同户计,即不同职业、民族、宗教的主体之间因民事及轻微刑事纠纷发生诉讼时如何管辖和审理的制度。它形成于世祖时期,经成宗、武宗、仁宗时的发展而日趋完备。该制度实质是按户计分别管辖体制下的协调机制,在实施中虽存在一定的不足,但那不是该制度本身的问题,且该制度能适应元代对多民族国家治理及对某些特殊户计管理的需要,其合理性是主要的。

  • 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