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区分法经济学范式、法经济学学派和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这三个概念,并使用科学范式论作为理论分析工具重构法经济学范式理论体系的基础上,提出建立一种新的法律的经济分析方法的主张,并以合同法的经济分析为例探讨这种方法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