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财政体制的完善是县域经济发展的制度保障,也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基础,必须本着"绩效为本"的理念,建立差别化的、有利于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财权与事权相对等的地方财政体制,以促进整个县域的发展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