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艺术课程的核心价值是美育。《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细化与优化了舞蹈学科的课程目标与课程内容,对舞蹈学科的教学目的、学习内容与方法提出了新的规划和要求,即正确看待审美对象的内容与形式,发挥美育的潜在作用,注重感受美、欣赏美、创造美的体验,学习与建立审美的判断力。在“表现”“创造”“欣赏”“融合”这四大实践模块的学习内容中,强调培养学生的体验感、参与感、思维能力和创造能力,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观念,构建求真、崇善、尚美的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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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北京师范大学;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