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在"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部分涉及三个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和妨害公务罪。执法司法实践中,在适用每个罪名时都需要注意若干问题,处理好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从严与从宽、效率与效果等其他问题,依法精准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措施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