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前,我国地方性高职院校管理体制存在着对资源管理的权、责、利不明确、运行机制缺乏竞争性和流动性、权力结构失衡、人事制度改革滞后、内部分配制度缺乏激励性、教学组织与实训管理不理想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改革对策是:加强和改进党委领导下的院长(校长)负责制;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正确处理集权管理与分权管理、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关系;加快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加强内涵建设,实施品牌战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