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阐释德国肖像商品化权的渊源与流变,本文勾勒出德国一个多世纪以来,从消极防御到积极利用肖像商品化权的制度全景,揭示人格权一元理论的内涵和价值。在消极防御层面,德国的司法实践不仅类推适用侵害知识产权的救济制度来保护肖像商品化权,而且引入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旨在全面剥夺侵权人的非法所得;在积极利用层面,德国学术界通过发明"约束性权利转让"模式,并结合对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的差异化保护,实现人格尊严不可侵犯、不可让渡与个人自治的平衡。德国有关肖像商品化权的学理、制度及其实践值得我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