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土地,民之本也”。中共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紧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也是增强“历史主动”坚持“人民至上”的重大命题[1]。随着城市化的推进,城乡二元结构逐渐向城乡一体化结构迈进,大量农村人口转移就业提高了农村宅基地闲置率和村庄空心化程度,加重了农村地区土地粗放利用[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