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钱穆先生提出的中国历史的“特殊性”“变异性”“传统性”出发,思考此“三性”于书法史(艺术史)研究的意义。由此,明确书法史(艺术史)研究同史学研究一样,存在着“共性”的问题,“意义”的先行是明确研究目的的重要出发点,明确此“意义”进而去掌握研究的方法才能不落窠臼。在此基础上,思考于书法史而言史学研究所能带来的启示:书法史研究可以借鉴史学研究的方法、思路来帮助我们拓宽研究视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