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减排效益

作者:刘茂辉; 徐媛; 岳亚云; 刘胜楠; 杨多堃; 翟华欣; 李婧*
来源:环境科学与技术, 2020, 43(05): 124-131.
DOI:10.19672/j.cnki.1003-6504.2020.05.018

摘要

为定量评估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的减排效益,研究依据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通过梳理2013-2017年活动水平数据,分析主要防治措施的逐年减排效益,以期为大气环境管理政策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结果显示,2013-2017年天津市采取的主要防治措施对PM2.5的累计减排量为5.7万t,减排比例为52.5%;对PM10的累计减排量为10.6万t,减排比例为53.6%;对SO2的累计减排量为11.7万t,减排比例为75.2%;对NOx的累计减排量为17.8万t,减排比例为48.8%;对CO的累计减排量为65.3万t,减排比例为44.9%;对VOCs的累计减排量为7.0万t,减排比例为36.6%。PM2.5的减排主要得益于工艺污染的防治,其次是工业锅炉的防治;PM10的减排主要得益于扬尘源的防治,其次是工艺污染的防治;SO2的减排主要得益于工业锅炉的防治,其次是供暖锅炉的防治;NOx的减排主要得益于工业锅炉的防治,其次是供暖锅炉的防治;CO的减排主要得益于工业锅炉的防治,其次是工艺污染的防治;VOCs的减排主要得益于工艺污染的防治。控工艺污染和控移动源的减排比例相对较小,将是天津市下一步污染物减排潜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