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OECD正式发表了BEPS项目行动计划,即关于税基侵蚀以及利润转移的终极版项目行动计划,通过以实际发生经济行为所在地和价值创造地,对征税进行统一规定。BEPS行动计划的出现,意味着全球税收规则将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对于我国"走出去"的企业及其常设机构而言,将可能带来一系列相应的税务风险。因此本文将通过立足于BEPS这一环境背景,着重围绕我国"走出去"企业常设机构税务风险进行简要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