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从需方角度分析天津市糖尿病按人头付费的试点效果,为进一步完善"按人头付费"改革提供依据。方法自行设计问卷,在6家二级试点医疗机构抽样调查910名糖尿病患者,包括按人头付费组和按项目付费组。结果按人头付费组患者的血糖控制情况不差于按项目付费组,且医疗费用更低,总体满意度更高。结论天津市糖尿病门诊特定病种患者按人头付费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需加强有效的健康教育及其与患者自我管理的结合,完善人头费标准的制定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持续追踪和评价针对特定病种的按人头付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