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监管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有利于多部门、多层次、多主体协同治理,是加速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创新举措。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地方信用监管在失信惩戒、守信激励、审慎包容、复工复产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公共突发事件背景下,存在地域发展不平衡性、信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信用监管制度欠完善等问题。建议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监管制度,出台公共突发事件专项信用监管办法,明确社会主体失信行为边界,注重激励措施的落实,完善信用豁免机制,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