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为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硫酸黏菌素安全性评价工作。根据评价结果,我部决定停止硫酸黏菌素用于动物促生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发布修订后的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和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发酵)的质量标准、标签和说明书,自2016年11月1日起执行。我部原发布的同品种质量标准同时废止(农业部公告第1594号同品种质量标准除外)。二、2016年11月1日前,已申报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和硫酸黏菌素预混剂(发酵)批准文号目.兽药检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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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农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