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洋强省建设是推进海洋强国建设的基石,金融强海是我国实现"海洋强国"战略的重要引擎,粤鲁闽浙四省在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具有一定的先进性、代表性。广东省强化政策引导,协同推进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开发性金融以及海洋绿色产业基金等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有效促进了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山东省强化金融与财政合作方式创新,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设立多样化的蓝色海洋投资基金,增强了金融支持海洋科技创新驱动能力;浙江省在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机构和组织模式、海洋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海洋企业金融租赁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提升了金融服务海洋经济发展的整体效能;福建省充分发挥产业创投基金和海洋产权交易服务平台的作用,积极吸引和聚集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的力量,盘活海洋资产,助力海洋经济快速发展。国内沿海其他省份可借鉴粤鲁浙闽四省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经验做法,发展"蓝色经济引擎"的作用,为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 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