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发改运行[2015]163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信委(工信委、工信厅)、煤炭厅(局)、安全监管局、公安厅(局)、国土资源厅(局)、环保厅(局)、水利(水务)厅(局)、工商行政管理局、银监局,水利部各流域机构,各省级煤矿安监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总工会,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中国铁路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为建立健全煤矿建设生产领域违法违规惩戒机制,规范煤矿建设生产秩序,促进煤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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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