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办法[202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部机关各司局、派出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以下简称"乡村振兴促进法")已于2021年4月29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三农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一件大事。为扎实做好乡村振兴促进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确保法律全面有效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