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可食用性景观的使用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代表园林设计与农业生产的融洽,目的在于可以让更多人享受到晴耕雨读的惬意。在我国可食用性景观的应用一般在于园艺展览或特定的科研尝试中,可食用性景观之所以不能像传统景观一样得到广泛应用,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只要是非私有化种植就无法保证排除他人的干涉。所以,本文提出将可食用性景观打造成偏私有化的花园型模式,以此来推动可食用性景观的商业化应用,拓宽可食用性景观的市场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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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沈阳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