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52条规定了我国的合同无效制度,其中以第5项最为重要。作为合同法中的引致条款,合同法第52条第5项是连接私法与公法的桥梁,但是由于条文规范过于简单,司法实践当中存在着诸多法律适用上的问题。本文研究了国内多种学说,总结出以公序良俗为核心、以比例原则为引导的法律适用体系,旨在解决实践中合同无效的判断标准不明确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