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苏政办发[2018]6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省审改办《"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018年9月8日"不见面审批"标准化指引省审改办一、总则(一)适用范围。本指引规定了"不见面审批"的概念、事项范围、基本原则、审批过程、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