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行为属于我国现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规制的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文基于对该条的文本解释,对仿冒行为的构成要件进行解析,认为包括三个方面:他人在先使用的商业标识具有一定影响;擅自对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业标识进行一定方式的使用;具有现实的混淆可能性、正向的混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