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惩戒权是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依法拥有对学生的错误行为进行否定性制裁,以免失范行为再次发生的一种权力,其目的在于更好地进行教学管理、维护教师权威。迄今为止,"教师惩戒权"从法律概念到适用原则、范围、方式以及法律监督及救济机制等都缺失法规层面的明确与支持,以至于造成诸如惩戒失范、惩戒性侵权等诸多问题。教师惩戒权的入法能够在根源上疏解其在教学管理活动中的践行困境,因此需要从概念入手厘定其与相似概念的基本边界,从传统和现代两种教育理念的碰撞中分析教师惩戒权存在的必要性,并从立法层面进一步探讨教师惩戒权行使的原则、主体、对象、方式及救济机制等细节,以明确其未来的发展趋向,从而实现教师惩戒权行使的理性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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