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晋建市规字〔2022〕160号厅机关各有关处室:《“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经第25次厅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22年8月20日(此件公开发布)“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打造“三无”“三可”营商环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中发〔2022〕14号)、《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厅实际,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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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