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护的责任"是国际政治和国际法中一个不断发展的新原则。2012年缅甸若开邦西部罗兴亚人危机爆发后,一些国际组织和国家号召遵循"保护的责任"原则介入罗兴亚人问题。美国等西方国家主要采取了非军事干预手段针对罗兴亚人行使"保护的责任"。在非军事干预中,国际刑事法院的角色越来越重要。中国在"保护的责任"上采取了谨慎的态度,强调当事国的主体地位和安理会的权威,建设性地介入了罗兴亚人问题。罗兴亚人危机为国际社会通过非军事干预手段,以"集体行动"应对"保护的责任",提供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研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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