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重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是重述法史的一个重要方面。从突破"糖葫芦"复述模式、突破"以刑为主"和"法律儒家化"论的局限、实事求是地进行理论创新四个方面,我们可以重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律思想史。本文采取宏观理论阐发与具体法律思想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明刑弼教"思想的发展变化、律学是儒法诸家思想融合的结晶、先秦诸子各家法律思想的区别与会通、西汉以后的社会思潮和法律思想、区分古人法律思想的精华与糟粕等重要命题做了论证,就开拓 "大经大法"思想、"律例关系"思想、"食货法律思想"、"军政法律思想"、"立法思想"及"大法""常法""权变之法"关系思想等陈述建言,对成案"司法判例"说、"从令至例形成明代律例体系"说、清代条例"专指刑事法规"说和"通行"性质"法律形式"说等作了修正。提议改进研究思维和方法,拓宽研究领域,撰写体现融合诸子各家思想的、发展变化的法律思想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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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西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