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浦东新区法规的授权立法是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贯彻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法治思想的重大举措,可以为“3.0版改革”和引领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浦东新区法规的生命在于“持法达变”:“持法”即需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基本原则,并受立法目的、空间、备案说明程序的限制;“达变”即根据改革创新实践需要变通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变通立法权不是先行立法权。浦东引领区建设需要用足用好变通立法权,但浦东新区法规也可能面临超出变通限度导致违法违宪、破坏法制统一沦为立法放水、有悖平等原则造成一市两法、法律位阶不明致使司法适用困难等方面的风险和挑战。

  • 单位
    上海社会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