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合伙人全员股份制",就是对在企业工作满两年以上的高层、中层、基层、一线普通员工,都可以按照一级合伙人、二级合伙人、三级合伙人、预备合伙人的业绩要求和实际业绩表现,获得核定的股份低价购买权和奖励股份(不具有所有权和投票权),然后每年按照利润和净资产进行分红和配股。这种模式的最优点,就是将企业的高层、中层、基层,尤其是一线普通员工的实际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捆绑在一起,最大限度的调动各个层次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责任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