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近年来"虚拟币""代币""ICO""区块链金融"等新兴概念和业务模式的引入和发展,非法集资的模式也产生了新的变化,催生出通过网络理财、炒币、P2P等新形式的非法集资行为。这些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由于网络的广泛性,其受害人往往遍布全国各地,财务往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多种方式进行,网络后台数据较难提取,等等这些都对集资诈骗刑事案件的证据收集等提出了新的挑战。本文试图以"e租宝"相关裁判文书为切入点,研究前述判决的证据收集等逻辑思路,结合相关的规范性文件从中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为进一步规范并促进案件的辩护作一定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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