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农质发[201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畜牧兽医、农垦、农产品加工、渔业主管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水产)局,各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及依托单位:为规范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运行管理,依法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站管理规范》。现予以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