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我还记得我写的第一首说唱,跟着那些流行的beat,我写了一段词,当时我错过了公交车。我的学校在城郊,我要坐车去学校。那应该是在高中的时候,要是能重来,我还是会选择错过那班公交。"十三四岁,敏感的心总能感知到更多的变数。14岁时,Stizz最好的朋友去世。这年发生了很多事,他随着家人搬到郊区的学校,没有熟悉的朋友,没有熟悉的环境,一切好像一段让人迷失的旅程。车来车往,谁也不知道下一站去向哪里。Stizz在街角公园认识了一群伙伴,一起打篮球,玩滑板。或许黑色的皮肤生来就有音乐细胞,他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