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深度访谈资料,试图从同乡会的架构和发展来探求民间组织在面临尴尬法律地位的现实条件下如何获得国家和社会的默认和接受。本文提出"存在合理性"这一概念,并进一步划分为公众合理性、组织合理性和政治合理性(即"共识"、"无害"和"主流"),从不同侧面解释同乡会如何在不自知的情况下通过与中国民间社会某些秩序的高度契合化解自身的"合法律性"危机,从而正常地存在并开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