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探讨三级康复体系中规范化康复护理对脑损伤患者日常生活活动能力(ADL)恢复的影响。方法 80例脑损伤患者分为研究组和对照组。两组患者急性期接受常规护理外,研究组在病情稳定1周内即进行一级康复护理;两组患者恢复期均到康复中心继续进行二级康复护理;研究组维持期在干休所或家庭延续行三级康复护理,对照组中断三级康复护理,自行在家练习。用Barthel指数评价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结果 研究组在三级康复护理后,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均明显高于康复护理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三级康复体系中康复护理能明显改善脑损伤患者的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 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0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沈阳军区大连疗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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