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事强制令赋予海事请求人在紧急情况下申请海事法院直接纠正被请求人的违法或违约行为的权利。针对现行海事强制令制度中反映的突出问题,采用分析对比的方法,从海事强制令的法律性质以及适用条件方面入手,与保全制度、先予执行制度类比分析,同时总结司法实践中类案处理时的突出问题,深入探讨海事强制令制度的不足之处,提出应当在法律性质上赋予其独立的法律属性,在当事人适格、行为构成以及情形约束等方面也应立足法条,严格海事强制令程序的适用条件,并将海事强制令程序逐步向保全制度领域靠拢,进一步捋顺涉案起诉、请求人担保等相关问题,并充分保障被请求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