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喜欢学习汉字,有主动识字、写字的愿望"是《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课程标准》)第一学段识字与写字教学的目标。对形象思维占主导地位的一年级新生而言,要培养其热爱祖国语言文字的情感,迈稳学习汉字的第一步,不妨从源于绘画的象形字入手,多法并举,重视、教好一年级上册中的象形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