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高校拒绝颁发学位证书或者撤销学位关涉学生的重大利益,对此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寻求救济。通过对近三年来13起高校败诉行政案件的分析发现,高校作出的不予颁发或撤销学位决定因存在以下情形被法院判决败诉:一是认定事实不清,二是适用法律错误,三是行政程序缺失,四是裁量明显不当,五是校规与上位法相抵触,六是处理决定缺少行政行为生效的基本要件。为有效降低或避免行政案件的败诉风险,高校在强化依法、依规治校办学理念的同时,还应当科学制定校规,并在学位管理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