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保险业作为我国金融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随之而来的商业保险欺诈现象也愈演愈烈,保险业面临着新的严峻挑战。美国作为世界保险市场占有率最高的国家,商业保险欺诈曾一度猖獗。从上世纪90年代始,美国创制了独特的对商业保险欺诈的法律防控模式,并在实践中取得了反商业保险欺诈的实效,有效降低了美国的商业保险欺诈比率。虽然美国的监管经验是和其自身的政治经济文化背景紧密联系的,但某些技术性措施仍然可以为我国提供参考,有助于构建我国商业保险欺诈法律监管的全新模式。完善我国商业保险欺诈法律监管可以着重在如下方面努力:一是加快商业保险欺诈监管的专门立法,二是明确商业保险欺诈监管主体和监管职责,三是改革完善商业保险欺诈法律监管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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