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农村土地流转实践中,土地流转优先权虽有法律条文的规定,但主要是社会建构的结果。在河北定州的一起农村土地流转案例中,资本角色、政府角色和农户角色分别采取了"依法建构""政策动员"和"趋同从众"等行动策略,并分别建构了"村里人"优先、"支持家乡建设与发展"以及"价格优势"等土地流转优先权的社会意义,通过这种社会建构顺利实现了大规模土地流转目标。从实践建构论的视角来解读农村土地流转中优先权的建构过程,得到的启示是:农村土地的属性是复杂的,既有权属关系问题,也存在社会边界问题。因此,农村土地流转不仅仅要明确权属关系,关键还是要解决土地流转后的乡村产业和社会的整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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