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三者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内在逻辑是:以自治为主体、以法治为主导、以德治为基础。厘清了三者之间的逻辑关系,就明确了未来我国提升乡村治理水平的重点,那就是以自治为主要抓手,大力推进村规民约这一软法治理,法治、德治协同发力,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