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英语作为一种具有规约性语言的分支,准确性是其最重要的语言风格特点。然而,法律语言的精确性及严密性并不排斥模糊词语应用在法律文书中。在法律条文以及司法实践中,法律语言运用模糊词语的现象俯拾皆是。探讨法律英语中模糊性词语的成因、功能及其翻译方法,有利于提高法律翻译的质量,使我国的法律制度更好地与国际接轨。

  • 单位
    宿迁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