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与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具有一定的内在逻辑关联,农村社会资本存量是有效防治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重要资源。然而,当前我国农村社会资本发育不成熟,在防治农村群体性事件的过程中,必须壮大社会资本,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普通民众的法治理念和公共精神培育,转变地方政府治理模式,完善防治农村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大力培育农村民间组织,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有效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