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层社会背景下,主观解释存在立法的原意难以寻找、立法者和立法原意的距离如何补足、立法原意和客观现实的距离如何处理的困境。客观解释具有现实性,有利于实现实质正义,有利于在普通和特殊之间实现平衡,也有利于唤醒法律的生机。在解释学的本体论方面,"隔空猥亵"应把握前理解和刑法文本,规范与事实,法律条文和民众期待之间的关系,解构语义的内涵,注重不同性犯罪罪名之间的比较,明晰刑事认定和行政违法的界限。客观解释的界限把握,需注意猥亵的法律流变,伴随性的逐渐开放,但"猥亵"的解释不应该超出的语义最大射程,不能脱离社会的一般观念。

  • 单位
    浙江警察学院; 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