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破产重整程序作为企业复兴的重要手段,目的之一是最大限度地保留企业的运营价值,维护公司的正常经营。而公司治理对于破产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以及帮助企业摆脱财务困境具有重要作用。但破产重整中的公司治理,与常态下的公司治理相较哪些治理要素需要作出改变以及法理基础何在,是值得研究的重要问题。目前我国立法和实践对此都存在有待改善之处,理论研究也相对薄弱。与之相反,国外对此研究较早且已经形成较为丰富的成果。这些研究的切入点主要是依托于传统公司法中已经成型的治理结构结合破产法对公司运营上的影响,通过分析重整人的信托义务转变,进而分析债务人的经营管理层、债权人、股东以及职工等其他利益相关主体在重整中的利益冲突,阐述重整中管理层的权利来源、信托义务对象,管理层的责任限制等,并对重整中各主体的权利义务有相应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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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