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新冠疫情席卷全球、部分地区局势动荡,国家与投资者争端频现,以ICSID为例的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地位愈来愈重要。ICSID仲裁具有一审终审、秘密性、倾斜保护投资者、扩大管辖权的特点。卡尔沃主义复兴和投资法院的兴盛给以ICSID为例的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带来了危机和挑战,也给ICSID改革指明了方向,ICSID改革亟须建立上诉机制、透明化机制、利益平衡机制。中国应当把握机遇,争取国家与投资者争端解决机制更多的话语权,为本国投资者的利益以及实现“走出去”战略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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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华东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