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之目的在于维护特殊弱势群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但由于《民事诉讼法》等法律针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所作规定不够细致,致使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遭遇了一系列的适用困境,即案件范围相当有限、适用程序有所缺失、介入限度不够明确以及联动机制有所失灵等。在未来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中,需要对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的案件范围、适用程序、介入限度以及联动机制等具体程序予以完善,以更好地维护特殊弱势群体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
单位贵州民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