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皖发改能源规[2021]3号各市、广德市、宿松县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省电力公司、各市供电公司,有关企业:现将《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