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运河船民的民族志研究,展现和提出运河船民文化的三个面向及其保护实践,即:日常生活方式、运河水环境文化和遗产活态保护实践。调查发现,运河船民被排除在遗产保护的实践主体之外,而且运河船民对于作为遗产的中国大运河缺乏"文化亲密性";另一方面,作为与运河关系最为密切的船民及其生存环境的保护是"运河文化带建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既可践行"后遗产时期"运河遗产"活态文化"保护实践,更是"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历史使命和政治责任。把包括运河船民在内的核心社群纳入运河遗产保护的实践主体,才能实现遗产的可持续性保护目标。
-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