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了解珠海市室内公共场所无烟环境建设对室内外空气PM2.5浓度差的影响。方法在珠海市香洲、斗门、金湾区随机抽取医院、学校、政府单位、车站、餐厅、旅店、歌舞厅7类公共场所60家,采用统一的调查问卷对选定场所进行调查,并监测场所内外空气PM2.5浓度,对调查结果进行流行病学分析,并采用多元线性模型对公共场所中无烟环境对室内外空气PM2.5浓度差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结果共对60家公共场所进行调查,有禁烟标识的机构数占91.7%,全部区域禁烟的占71.7%,不允许场内吸烟的占78.3%,设置禁烟区的占45.0%。室内外空气PM2.5平均浓度差为(20.7±28.5)μg/m3,室内外PM2.5平均浓度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无禁烟标识、禁烟政策覆盖部分区域或无禁烟政策、允许场内吸烟和无禁烟区的公共场所室内外空气PM2.5浓度差较高(P<0.05或P<0.01)。PM2.5浓度差多因素分析显示,允许场内吸烟可增加PM2.5浓度差44.739个单位,或室内张贴禁烟标识可降低PM2.5浓度差24.78个单位。结论禁止吸烟和张贴禁烟标识等无烟环境建设能有效降低室内外空气PM2.5浓度差,提高室内空气质量,建议加强无烟环境建设监督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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