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律令”视角下的强可持续性辩护

作者:潘科基尼·穆利亚; 阿吉特·库尔马·毕贺拉; 萨里塔·卡尔; 魏婷
来源:南京林业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 18(04): 55-63.
DOI:10.16397/j.cnki.1671-1165.2018.04.007

摘要

"强可持续性"依赖于资源管理或自然资源保护原则,它认为自然环境或生态资本的某些形式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无法替代的;自然生态环境对于所有生物的生存延续和福祉都有着自己的独特贡献。基于这种对强可持续性的理解,当代人类社会的当务之急就是大力保护我们生存其中的自然环境,因为目前自然生态环境的退化在许多方面已经超过它能自我修复的极限。强可持续性不但在伦理层面上提出了我们"如何做好正确的事"这一理论命题,而且强调了人类与自然环境之间的适当伦理关系。本文将从伊曼努尔·康德的"绝对律令"出发,为强可持续性进行辩护。康德的"绝对律令"包含三种公式或原则:普遍规律原则、人是目的的原则和自律原则。基于这种视角,只有人类才能从环境灾难中拯救自身,并使自然环境得到保护。鉴于当前的迫切形势,人类需要一种思维过程和道德实践上的更激进转变。"绝对律令"会激励每一个人出于责任而采取行动,而这种出于责任的行为才真正具有道德上的价值。保护自然环境涉及当代人和后代人的生计与福祉,是我们的一种道德责任。总之,"绝对律令"的原则在与弱可持续性方法作斗争的过程中是有用的,有助于我们从个人关切层面提升到全球关注层面来推动强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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